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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摘要

<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在进行产权转让、使用权转移或者核销产权等管理过程中获得的收入,包括资产出售、出让收入、报废报损资产变价收入、报损资产赔偿收入、置换差价收入等。为理顺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鄂政发〔2006〕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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