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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军舰南海“航行自由行动”的国际法剖析

             

摘要

cqvip:外国军舰在南海岛礁相关海域进行“航行自由行动”,挑战中国的所谓“过度海洋主张”,但其论点在国际法上不能成立。洋中群岛作为整体划定直线基线在法理和习惯国际法上是成立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没有明确外国军舰通过沿海国领海的问题,但即使外国军舰享有领海无害通过权,美国在他国领海的“航行自由行动”也构成“有害通过”,违反国际法。建筑有灯塔的低潮高地美济礁,可作为领海基点,根据《公约》直线基线规则和中国的立场,其附近可能存在潜在领海。中国基于对南海岛礁及相关海域的主权,依据国际法有权采取措施规制外国军舰的违法行为。基于海上战略博弈的长期性,我国须采取综合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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