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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本科院校法学专业院校融合实践教学改革研究——以邵阳学院为例

         

摘要

法学理论属于法律实践的一个内在部分,并在法律实践中表现自我意义,即法学理论是实践性的,更是法律实践性的.①法学专业的本科教学脱离不了实践环节已经成为法学专业教育者的共识.现阶段,本科院校虽日益重视实践教学,并在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层面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实践教学的开展仍不够理想,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具体表现为院校对法学专业实践教学重视力度不够,实践教学方法不够规范,导致学生对法律实务操作流程不熟练,综合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偏低.笔者根据长期在邵阳学院的教学实践获得经验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现状的分析,阐述法学实践教学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研究性改革意见,供法学专业教育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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