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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应物象形”在创作中的表现--简于象而非简于意

     

摘要

“应物象形”源于南齐谢赫的绘画理论《六法论》中第三法,是指画家的描绘要与所反映的对象形似。这要求画家平时要关注自然,仔细观察所要描绘的物象,了解其生理结构,把握其外形,做到成竹在胸,下笔有神。但这并不是说要一味地追求形似而到至微的地步,而应求得大形而得微意。需知:“大道至简,大音希声。”浓缩的往往是精华,越是简单的越不简单,就如梁楷的《泼墨仙人图》其繁琐的衣纹简化,寥寥数笔把画中的人物画活了,仙人那种独特的精神意味跃然纸上。其中种种我在创作时亦深有体会,故觉“应物象形”是简于象而非简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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