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建筑技术 》 >福建国有投资工程须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福建国有投资工程须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摘要

福建颁布《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能实行分段即时结算的建设工程,发包方应即时结算;当事人对结算无争议部分的价款可先行支付;已竣工验收或虽未经竣工验收但发包方擅自使用的工程,发包方不得以存在质量争议为由不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发包方违反施工合同约定,拒绝、逃避或拖延支付到期工程价款的,承包方可暂停施工,相应顺延工期。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