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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2012年第五批农药原药生产企业延续核准备案的函

         

摘要

经审核,现将2012年第五批农药原药企业延续核准名单公布如下:一、同意绩溪农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十五家企业(名单见附件)延续核准其农药原药生产资格。二、本次农药生产企业延续核准有效期为5年,5年后要求延续保留农药原药生产企业资格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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