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农机质量与监督 》 >农机跨区作业前应做好哪些准备

农机跨区作业前应做好哪些准备

             

摘要

一、掌握法律政策,做合法经营者 1.《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规定,农机经营性服务实行有偿原则。“国家鼓励跨行政区域开展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农业机械跨行政区域作业,维护作业秩序,提供便利和服务,并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著录项

  • 来源
    《农机质量与监督 》 |2015年第5期|3433|共2页
  • 作者

    周守炳; 杨海庆; 秦海生;

  • 作者单位

    陕西省南郑县农机推广与监理中心;

    陕西省南郑县农机推广与监理中心;

    陕西省南郑县农机推广与监理中心;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