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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研究

     

摘要

实践中,备案审查制度尚存在主体二元复合、启动机制乏力、备案审查权过于集中、责任追究机制缺位等问题.按照新时代对备案审查制度提出的"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新要求,应构建单一主体结构机制,由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备案审查全部的规范性文件;健全以"五大机关"为主,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公民为重要补充的启动机制;确立层级化、系统化的备案审查机制,备案审查权适度下放;完善责任追究机制,通过立法明确相关主体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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