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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若干问题的思考

         

摘要

《政府会计制度》核算"债权债务"存在双重属性,一种是基于"权责发生制"基础的债权、债务;另一种是基于"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暂付、暂存款,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在《政府会计制度》衔接过程中,债权债务余额对预算会计"资金结存、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科目年初余额结转产生影响;跨期收回债权或偿还债务,预算会计不应计入当期预算收入或支出,应当增加预算结转结余或减少预算结转结余;年度终了,债权债务结转入下年度,会计人员应当区分债权债务属性,正确选择其账务处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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