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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背景下的股权结构和现金股利研究——以佛山照明为例

         

摘要

一、引言rn2005年4月,中国证监会确定了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程序,拉开了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序幕。到2007年4月,我国证券市场大体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股权分置改革前,我国上市公司国有股、法人股在股本中占较高比重且不能流通,社会公众股可流通但只占较低比重。由于我国特殊的股权结构,在公司治理不完善的情况下,股利分配政策就可能成为大股东获取利益的工具(陈信元等,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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