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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原则

         

摘要

<正> 制定地方性法规是一种在全国统一法制基础之上的地方性的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由地方性的特点决定,我国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活动除了必须遵循我国立法的一般原则外,还要遵循一些特殊的原则。我国宪法第一百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宪法的这一条规定在赋予省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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