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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拯救正义?——论科恩与建构主义者之争

         

摘要

罗尔斯仿照康德的定言命令程序,设定了原初状态,由原初状态得到基本的正义原则.科恩批评罗尔斯的建构主义不但混淆了事实和规范、正义基本原则与调节规则,还使得正义概念无法界定,正义的理念更无从实现.建构主义者否认科恩的挑战,并给出如下理由:科恩与罗尔斯分别在规范性层面与方法论层面讨论元伦理学;科恩的终极道德原则是一种内在的事实敏感性原则;罗尔斯后期的政治建构主义不需要科恩从中拯救正义概念.从双方的争议中可以看到,无论是罗尔斯的建构主义,还是科恩所支持的运气均等主义正义原则,都无法摆脱对特定事实的预设,他们的正义理论之所以分道而行,主要是因为在"何种事实对于正义理论是必要的"这一问题上产生了分歧.从这个角度看,科恩与建构主义者的争论在一定意义上揭示出正义理论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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