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州学刊 >我国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模式选择与制度建构

我国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模式选择与制度建构

     

摘要

对个人信息进行有效的法律保护是世界各国的共识,具体采取何种保护模式则因各国的政治和文化传统而异,目前在世界范围内产生较大影响的个人信息保护模式是美国的行业自律模式和欧盟的综合立法模式.基于我国关于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现状,我国应采取综合立法为主、行业自律为辅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模式,确立《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纲领性地位,同时以单行法的形式对不同权利主体和保护主体的权利义务进行设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