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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摘要

为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2015年,教育部批准了12所部属高校、3个地方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和3个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希望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培养模式、评价机制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的更大突破,通过树立典型,积累经验,以点带面,不断提高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2015年11月25日,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推进会在北京召开。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杜占元出席会议并讲话。司法部、财政部相关司局以及部分省市教育主管部门、高等学校负责同志介绍了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工作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宣传、促进交流,我刊特别推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专题,刊发各试点单位的典型发言,以飨读者。

著录项

  • 来源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16年第1期|7-9|共3页
  • 作者

    王红;

  • 作者单位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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