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论贪污罪的认定和惩治
【6h】

论贪污罪的认定和惩治

代理获取

目录

文摘

英文文摘

引言

一、贪污罪的概念和立法演变

(一)贪污罪的概念

(二)贪污罪的立法演变

1、单行刑法阶段(1949年-1979年)

2、旧刑法阶段

3、新刑法阶段

二、贪污罪的主体认定

(一)贪污罪主体的基本特征

1、贪污罪主体的身份特征

2、贪污罪主体的公务特征

(二)贪污罪主体的范围

l、国家工作人员

2、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三、贪污罪的共犯认定

(一)、贪污罪的共犯类型

1、相同主体的共同贪污

2、不同主体的共同贪污

(二)、共同贪污的犯罪数额认定

1、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2、一般贪污犯罪案件中的主犯

3、贪污犯罪集团或者一般共同贪污犯罪中的从犯

4、共同贪污尚未分赃案件中的各共同犯罪人

四、贪污罪与相关犯罪的界限

(一)、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1、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2、贪污罪、职务侵占罪的认定

(二)、贪污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1、犯罪主体不同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3、犯罪对象不同

4、监守自盗问题

(三)、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

1、从犯罪主体上看

2、从对犯罪客体的侵害程度上看

3、从犯罪对象的范围上看

4、从犯罪的目的上看

五、贪污罪的刑法适用及立法完善

(一)、贪污罪刑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1、贪污罪法定刑的设置

2、贪污罪的法定刑设置存在的其它相关问题

(二)、贪污罪立法缺陷的评析

1、图表方式进行分析

2、从科学配刑的角度进行评价

3、贪污罪设置死刑的问题

(三)、立法完善

结束语

参考文献

展开▼

摘要

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进行的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文是研究贪污罪的专题论文,从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不同时期入手,详细阐述了我国贪污罪的立法动态变化和各个时期的指导思想.文章论及的内容包括:贪污罪的概念和立法演变,贪污罪的主体认定,贪污罪中的共同犯罪认定,贪污罪与相关犯罪的界限,贪污罪的刑法适用及立法完善;同时文章也对现在学术界争论的焦点问题,如贪污罪的概念、贪污罪共犯认定、贪污罪中各共同犯罪人的犯罪数额的计算,进行了不同学术观点的比较,分析了各种观点的利弊,对于贪污罪的概念重新予以认识,归纳了狭义贪污罪和广义贪污罪;提出在追究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时,应坚持共同负责的原则,同时区分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以确定他们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分析了刑法典中贪污罪法定刑设置存在的不足,认为贪污罪法定刑的设置从根本上违反了刑法三大基本原则,即罪行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及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而且贪污罪法定刑的设置还存在其他一些问题,如附加刑包括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等设置不当.提出了与上述问题的立法建议,如使贪污罪的量刑档次的划分法定化、确定化、均衡化.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