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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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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1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1.3 可能的创新和不足

第2章 中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概述

2.1 私募股权基金的基本问题

2.1.1 中国语境下的私募股权基金概念界定

2.1.2 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

2.1.3 美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

2.1.4 中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

2.2 私募股权基金与有限合伙制度

2.2.1 私募股权基金与有限合伙制度的契合

2.2.2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特征

2.2.3 中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架构

2.2.4 基金管理人权限及报酬

2.2.5 投资人权益的保证—内部治理的妥协

第3章 中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实践问题分析

3.1 中国有限合伙制私募管基金的监管困境

3.1.1 监管主体不明

3.1.2 监管客体和监管内容尚需界定

3.1.3 区域政策多样化

3.1.4 备案监管

3.2 中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税收

3.3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出资人问题

3.3.1 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问题

3.3.2 国有企业作为普通合伙人问题

3.3.3 社保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问题

3.4 外资参与中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

第4章 中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建议

4.1 完善有限合伙法律制度

4.2 尽快出台《股权投资管理办法》、完善目前备案体制

4.3 加强行业自律

4.4 完善外资参与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相关制度

第5章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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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私募股权基金作为一种有效的投资工具,最早起源于美国,并逐步成为继银行贷款和IPO后最重要的融资手段。随着外国私募股权基金来华投资和中国企业发展的融资需要,近年来中国本土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迅速。私募股权基金可以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发展所需的资金,提供先进的经营理念和市场渠道,为被投资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有力支持。
   有限合伙制度将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责任和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责任结合在一起,体现了私募股权基金内部治理和对外投资的需要。除此之外,税收穿透和组织灵活也满足不同投资人的利益要求,有限合伙制度最终发展成为国际上通行的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私募股权基金一直在政府的引导下逐步发展,因为法律制度的欠缺,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一直没有得到发展。2006年随着《合伙企业法》的修订,有限合伙制度得以在中国确立。自此,中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在法律制度层面得以确立。
   本文主要对中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及其法律制度进行梳理,分析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的发展现状。在本文的第1章将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阐述研究中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现实意义,第2章将对私募股权基金进行概述,研究有限合伙制度与私募股权基金的契合,第3章将重点分析中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在法律上的难点和实践中的困境,针对中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发展中的问题,第4章会对此提出相关建议,最后第5章将会对全文进行总结,并对中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进行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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