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谢
摘要
序
1 引言
2 证券投资基金关联交易概述
2.1 证券投资基金
2.1.1 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和特点
2.1.2 证券投资基金的当事人及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2 证券投资基金关联交易
2.2.1 证券投资基金关联交易的概念和法律性质
2.2.2 不正当基金关联交易的产生根源
2.2.3 对证券投资基金关联交易特殊监管的必要性
3 证券投资基金关联交易监管的理论基础
3.1 基金投资者的保护
3.2 基金受托人的信赖义务
4 域外证券投资基金关联交易的法律监管
4.1 证券投资基金关联人的界定
4.2 证券投资基金关联交易的监管
4.2.1 对本人交易的监管
4.2.2 对共同交易的监管
4.2.3 对代理交易的监管
4.3 对域外证券投资基金关联交易法律监管的借鉴
5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关联交易监管的立法概况与不足
5.1 立法概况
5.2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关联交易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5.2.1 对关联人范围的界定模糊
5.2.2 对关联交易的监管模式有待完善
5.2.3 缺乏忠实义务的规定
5.2.4 基金组织模式单一
5.2.5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机制缺失
5.2.6 基金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6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关联交易法律监管的完善建议
6.1 合理界定关联人的范围
6.2 建立基金关联交易分类监管制度
6.3 建立基金关联交易原则禁止与豁免制度
6.4 明确规定基金管理人的忠实义务
6.5 引入公司型基金
6.6 完善基金内部治理结构
6.6.1 加强基金持有人大会的作用
6.6.2 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6.7 完善基金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制度
7 结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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