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1.3文献综述
1.3.1国外信访制度研究现状
1.3.2国内信访制度研究现状
1.3.3研究评述
1.4研究方法
1.5研究理论
(1)社会冲突理论
(2)合作治理论
1.6研究思路和框架
2S市税务局信访工作现状
2.1背景介绍
2.2 S市税务局信访情况分析
2.2.1信访事项构成情况分析
2.2.2 信访转办流程分析
2.2.3 几类主要信访回复意见分析
2.3 S市税务局信访工作举措
2.3.1全面压实工作责任
2.3.2 注重做好分类处理
2.3.3不断探索协同共治
2.3.4 加强内部规范化建设
3S市税务局信访处理难问题具体表现
3.1 信访数量维持高位态势
3.1.1 依法履职和其他法定途径事项大量流入信访途径
3.1.2 重复信访事项数量较多
3.1.3 涉法涉诉事项依然流入信访渠道
3.2 信访处理流程难以规范
3.2.1 受理条件不一致
3.2.2 办理时限不一致
3.2.3 告知程序和内容不一致
3.3 非理性信访带来较大压力
3.3.1 对事的诉求演化为对人的不合理控诉
3.3.2 越级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3.3.3 信访激烈程度不断升级
3.4 信访事项难以终结
4S市税务局信访处理难成因分析
4.1 社会矛盾变迁引发复合型涉税涉费问题
4.1.1税务机构改革引发各类问题
4.1.2新经济形势引发新涉税问题
4.1.3社保费相关问题凸显
4.2信访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
4.2.1信访制度法理依据较为间接
4.2.2现有的信访规范体系法律效力层级较低
4.2.3当前信访制度体系规范化程度不高
4.3 信访实际功能出现错位
4.3.1政治参与和监督的功能逐渐弱化
4.3.2权利救济功能过度扩张
4.3.3承担过多社会冲突兜底任务
4.4部分工作机制尚不完善
4.4.1 信访机构设置过于庞杂
4.4.2信访人和信访机构的权力义务关系不均衡
4.4.3 信访综合治理机制不够成熟
4.4.4 信访队伍建设不够完善
4.5多种原因造成信访选择偏好
4.5.1 中国传统的“清官意识”影响深远
4.5.2 信访准入门槛较低
4.5.3 其他救济方式功能发挥有限
5S市税务局信访处理难解决对策分析
5.1 全面提升税务机关行政能力
5.1.1 加强税务机关“三化”建设
5.1.2 对新经济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
5.1.3 切实解决社保费信访问题
5.2 全面推动信访法治化建设
5.2.1 明确信访受信范围
5.2.2 规范信访办理程序
5.2.3 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5.3 重新调整信访制度功能定位
5.3.1 回归信访制度的政治参与功能
5.3.2 回归信访辅助救济功能的定位
5.4 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5.4.1理顺信访机构设置
5.4.2 完善税务部门与专业信访机构信访合作治理机制
5.4.3 加大税务机关信访队伍建设力度
5.5 有效完善其他救济机制
5.5.1 改革和完善司法救济机制
5.5.2 探索建立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的救济机制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
暨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