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选题背景和意义
1.理论意义
2.实践意义
(三)研究综述
1.国内现状
2.国外现状
(四)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安排
一、涉司法精神病鉴定刑事审判的司法公信力问题的相关概念
(一)涉司法精神病鉴定刑事审判的司法公信力的概念
(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公信力的概念
二、涉司法精神病鉴定刑事审判的司法公信力的内在构成
(一)实体法的合理性
(二)程序法的正当性
(三)裁判的说服力
(四)司法他律性
三、涉司法精神病鉴定刑事审判的司法公信力的破坏因素
(一)有关司法精神病鉴定的实体法的不确定性
(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启动权问题与质证形式化问题
(三)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不强
(四)涉司法精神病鉴定刑事审判的监督问题
四、提升涉司法精神病鉴定刑事审判的司法公信力的进路
(一)国外涉司法精神病鉴定刑事审判的相关制度
1.英美法系涉司法精神病鉴定刑事审判的相关制度
2.大陆法系涉司法精神病鉴定刑事审判的相关制度
(二)我国提升涉司法精神病鉴定刑事审判的司法公信力的具体方法
1.实体法保障
2.程序法保障
3.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
4.涉司法精神病鉴定刑事审判的监督机制的完善
结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致谢
吉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