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1 引言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1.3 研究现状
1.4 研究方法
2 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概述
2.1 环境侵权概述
2.2 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概述
2.2.1 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内涵
2.2.2 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范围
2.2.3 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功能
3 我国现有的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分析
3.1 我国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现状
3.1.1 环境侵权立法多而杂,各法缺少统一协调
3.1.2 环境侵权诉讼制度欠缺,赔偿请求程序缺失
3.1.3 环境侵权案件审理程序复杂,执行落实难度较大
3.1.4 企业和地方政府追逐利益,受害人难以得到赔偿
3.2 我国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
3.2.1 传统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
3.2.2 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制度存在的问题
3.2.3 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各制度缺少统一协调的体系
4 国外环境侵权损害赔偿体系状况及启示
4.1 国外环境侵权损害赔偿体系介绍
4.1.1 日本立法先行,赔偿救济渠道多样
4.1.2 德国责任类型多样,关注生态损害赔偿
4.1.3 美国以《超级基金法》为主导,惩罚性赔偿为创新
4.2 国外环境侵权损害赔偿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4.2.1 传统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不断发展
4.2.2 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立法体系化
4.2.3 环境侵权社会化赔偿机制体系化
5 我国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及其体系构建
5.1 传统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
5.1.1 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
5.1.2 完善环境损害精神损害赔偿
5.1.3 健全环境诉讼制度,完善行政救济渠道
5.2 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制度的完善
5.2.1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完善
5.2.2 环境公共补偿基金制度的完善
5.2.3 财务保证制度的完善
5.3 环境侵权损害赔偿体系的完善
5.3.1 构建环境侵权损害赔偿体系的立法理念及其原则
5.3.2 制定《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法》,理顺各赔偿制度的关系
5.3.3 各制度之间的协调运用,构建环境侵权损害赔偿体系
结语
参考文献
个人简介
致谢
浙江农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