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1导论
1.1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1.2国内外文献综述
1.2.1关于税收协定滥用基本理论的探讨
1.2.2 BEPS 第6项行动计划的探讨
1.3基本思路
1.4创新之处与不足
2滥用税收协定的基本理论
2.1滥用税收协定的概念界定及方式
2.1.1滥用税收协定的概念界定
2.1.2滥用税收协定的方式
2.2国际规制滥用税收协定的措施及评析
2.2.1国内法层面的规制措施
2.2.2国际法层面上的规制措施
3 防止滥用税收协定的新发展—BEPS 6
3.1 BEPS 6 的主要内容
3.1.1防止税收协定优惠不当授予的协定条款或国内规则
3.1.2关于导致双重不征税并非税收协定意图的澄清
3.1.3与其它国家缔结税收协定前通常应进行的税收政策考量
3.2应对择协避税的两大规则
3.2.1主要目的测试条款(PPT规则)
3.2.2利益限制条款(LOB规则)
3.2.3两大规则的关系
3.3 BEPS 6 的落实—《BEPS 多边公约》
4中国对税收协定滥用的规制现状及问题
4.1 中国对税收协定滥用的规制现状
4.1.1中国国际法层面上的规制现状
4.1.2 中国国内法层面上的规制现状
4.2 中国对税收协定滥用的规制存在的问题
4.2.1多数协定无反滥用条款
4.2.2现有反滥用条款存在的问题
4.2.3国内法反避税规则存在的问题
4.2.4税收情报获取困难
5完善中国规制滥用税收协定法律制度
5.1采用PPT为主,LOB为辅的反滥用模式
5.2“合理商业目的”判断标准须结合要件及实际加以确定
5.3 细化受益所有人的判定条件
5.3.1结合要素判断是否存在“实质性经营活动”
5.3.2加入判定“受益所有人”期限的规定
5.4 PPT 规则和 LOB 规则应出台解读文件指导适用
5.5加强国际合作获取情报助力反滥用调查的进行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致谢
西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