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导论
一、问题提出
二、文献综述
(一)国内文献综述
(二)国外文献综述
三、研究范式
(一)案例分析法
(二)价值衡量分析法
(三)对比分析法
四、结构安排
第一章 中标通知书效力纠纷之司法裁判争议
第一节 司法裁判中案例的统计分析
一、同类案件案由分布广泛
二、同类案件裁决差异明显
三、同一案件上诉现象普遍
第二节 司法裁判中的典型观点
一、合同未成立说
二、合同成立生效说
三、预约合同成立生效说
第二章 “合同未成立说”证否
第一节 “合同未成立说”之观点剖析
一、以合同书面形式规则为理论支撑
二、以《招标投标法》之书面合同为成立要件
三、主张实质内容与合同成立属于不同维度
第二节 “合同未成立说”之反思
一、忽略招投标程序的特殊性
二、误读实质内容之意导致逻辑矛盾
三、违背法律规定之效力认可
第三章 “合同成立生效说”证否
第一节 “合同成立生效说”之论据
一、以要约承诺规则为理论基础
二、以中标通知书已就实质内容达成合意为主要论据
三、以认定书面合同仅具程序意义为支撑依据
第二节 “合同成立生效说”之失当
一、固守要约承诺规则与招投标程序相脱节
二、实质内容合意论与法律规定的真意相矛盾
三、书面合同的解释与法律体系的逻辑相冲突
第四章 “预约合同成立生效说”证成
第一节 “预约合同成立生效说”之理论基础
一、以预约理论作为说理基础
二、中标通知书是预约的承诺
三、对书面合同采用严格解释
第二节 中标通知书与预约合同之构成相契合
一、中标通知书与预约合同均具备未来缔约的意思
二、中标通知书内容完备符合预约合同的内容要求
三、实际履行导致预约转本约的误读与修正
第三节 “预约合同成立生效说”之适用价值
一、预约本约阶段性特征与招投标程序双阶性的契合
二、预约合同理论的引入更吻合书面合同规定之真意
三、预约合同理论使招投标各方的利益得到充分平衡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