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第1章PPP模式的基础分析
1.1 PPP模式的概念
1.2 PPP协议的法律特征
1.2.1 法律关系复杂性
1.2.2 主体身份公私混合性
1.2.3 法益多元性
1.3 PPP协议的法律性质争议
1.3.1 民事协议说
1.3.2 行政协议说
1.3.3 混合协议说
1.3.4 本文观点
1.4 我国PPP争议解决机制的立法现状
第2章 我国PPP争议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
2.1 PPP争议解决在立法层面存在的缺陷
2.1.1 立法层面未确定PPP协议的性质
2.1.2 纠纷解决规范效力不高
2.1.3 争议解决规范之间不协调
2.2 PPP争议适用行政诉讼程序的局限性
2.2.1 政府作为原告主体资格受限
2.2.2 行政诉讼模式下的管辖制度有待完善
2.2.3 诉讼调解制度难以适用
2.2.4 诉讼受案范围受限
2.3 PPP争议解决在仲裁模式上的困境
2.4 其他非诉形式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不足
第3章 域外PPP协议纠纷解决机制的经验和启示
3.1 法国模式
3.2 德国模式
3.3 英国模式
3.4 域外经验对我国PPP纠纷解决机制的启示
第4章 我国PPP争议解决机制完善路径
4.1 在立法层面的完善
4.1.1立法上确立PPP协议的性质
4.1.2 统一立法
4.1.3 提高立法层级
4.2 借鉴德国二阶理论,构建“行+民”诉讼模式
4.3 积极发展仲裁争议解决方式
4.4 构建多元化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
4.4.1 构建规范有效的协商机制
4.4.2 完善第三方专家裁决制度
第5章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
南昌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