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一、文本和数据挖掘(TDM)的原理及其著作权法律关系分析
(一)文本和数据挖掘(TDM)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
2.特征
(二)文本和数据挖掘(TDM)的主要流程
(三)文本与数据挖掘(TDM)的著作权法律关系分析
1.主体
2.客体
3.内容
二、域外将文本和数据挖掘(TDM)视为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实践
(一)美国:无条件例外模式——典型案例为线索
1.“谷歌图书馆案”确认TDM应用属于合理使用
2.“TVEyes案”体现判断TDM合理使用的严谨
(二)英国:非商业性目的例外模式
(三)欧盟:不同目的下的例外模式
1.科学研究为目的
2.数据分析目的
(四)域外文本和数据挖掘法律应对的经验借鉴
三、文本和数据挖掘(TDM)的版权例外纳入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必要性及正当性分析
(一)文本和数据挖掘在我国应用中面临多重困境
1.现行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无法为其提供制度支撑
2.版权许可协议不是解决文本和数据挖掘的最佳方案
(二)文本与数据挖掘纳入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正当性
1.TDM版权例外规则符合现行《著作权法》立法宗旨
2.TDM版权例外规则符合《伯尔尼公约》“三步检验法”的认定要件
3.TDM版权例外规则符合“成本—收益”的经济理性
4.TDM版权例外规则符合数字化时代利益平衡的目标
5.TDM 版权例外规则符合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
四、文本和数据挖掘(TDM)的版权例外纳入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文本与数据挖掘纳入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路径选择
1.纳入《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43条“其他情形”
2.单独设置有条件的TDM版权例外规则
(二)新增TDM版权例外规则的具体方案
1.TDM例外适用的对象范围
2.适用主体不限于科研机构
3.适用目的为科学研究和其他公益性目的
4.行为方式包括“复制”、“改编”与“传播”
结 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声明
浙江工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