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 言
1商标俗称恶意抢注的法律现状
1.1商标俗称恶意抢注的理论概述
1.1.1商标俗称的概念及特征
1.1.2商标俗称的分类及抢注行为恶意的表现形式
1.1.3商标俗称恶意抢注的行为性质
1.2规制商标俗称恶意抢注中存在的不足
1.2.1商标注册取得制度引发抢注
1.2.2商标俗称的“使用”规定不明确
2对商标俗称恶意抢注规制不足的法律分析
2.1商标俗称视角下的商标取得制度
2.1.1商标注册取得制度固有弊端
2.1.对商标使用取得制度的分析
2.1.3坚持商标注册取得制度
2.2商标俗称“使用”的规定不明确
2.2.1《商标法》第32条中“使用”的司法分歧之案例介析
2.2.2商标俗称“使用”的初探:主动使用
2.2.3商标俗称“使用”的转变:被动使用
2.2.4商标俗称“使用”的探析
3对我国商标俗称恶意抢注的规制建议
3.1弥补规制商标俗称恶意抢注的不足
3.1.1改“在先申请”原则为“兼容”原则
3.1.2明确商标俗称的“使用”:商标原称所有人认可+客观联系
3.1.3限定商标原称所有人的权利
3.1.4采用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的保护路径
3.2新增“非正常的商标申请行为”的规定
3.2.1“非正常的商标申请行为”的界定
3.2.2对“非正常的商标申请行为”的分阶段分情况处理
3.3规制建议之梳理2019年《商标法》新修
3.3.1规制滥注:强调对商标的使用义务
3.3.2商标审定:给予商标原称所有人异议权
3.3.3规范代理:特别指出代理机构的义务
3.3.4加大处罚:对恶意申请注册商标行为的惩罚
4结语
参考文献
在学研究成果
致 谢
宁波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