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第一章 “两统一”制度概念
一、“两统一”工作机制概念
二、“两统一”工作机制的法理和现实依据
第二章 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推行的必要性
一、“两统一”是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的切入点
二、“两统一”制度有利于逮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公安机关内部存在的问题
(二)检察机关存在的问题
三、“两统一”工作机制是公安机关内部执法办案权力监督制衡的支撑点
第三章 “两统一”工作机制的实体运行
一、法制部门“两统一”审核范围
二、审核流程和审核时限
(一)立案
(二)采取、解除取保候审、没收保证金、对保证人罚款
(三)采取、解除监视居住
(四)提请批准逮捕案件
(五)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六)释放被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方面应包括释放在押的嫌疑人
(七)移送审查起诉
(八)撤销案件或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
(九)申请强制医疗
(十)申请没收违法所得
三、审核决定
四、统一出口
第四章 “两统一”工作机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安机关内部存在不同的认识
(一)认为“两统一”是对旧有预审的简单恢复
(二)认为“两统一”是对侦查力量的削弱
(三)认为“两统一”是对侦查法定时限的挤占
(四)认为“两统一”剥夺了侦查部门与检法机关对接的权利
二、工作配套机制不够完善
三、刑事执法主体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的提高
第五章 积极完善“两统一”工作机制
一、健全完善配套工作机制
(一)完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度
(二)建立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
(三)实施证据视图制度
(四)推行执法积分管理
二、强化执法主体能力素质建设
(一)分层次开展业务培训
(二)加强法制民警自身执法素质建设
(三)要抓好兼职法制员的队伍建设
三、建立刑事执法监督的警力配置机制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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