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一、公司决议“轻微瑕疵”驳回规则的理论基础
(一)公司决议“轻微瑕疵”驳回规则的价值选择
1.防止股东滥诉,提高司法效率
2.稳定公司决议,减少成本支出
3.维护交易安全,保护交易相对人
(二)公司决议“轻微瑕疵”驳回规则的利益衡量
1.团体行为的效率性与团体意思的真实性
2.公司自治与司法介入的关系平衡
(三)公司决议“轻微瑕疵”驳回规则的制度逻辑
二、公司决议“轻微瑕疵”驳回规则的实践检视
(一)公司决议“轻微瑕疵”驳回案件的样本统计
1.研究对象与样本选择
2.样本的基本统计与分析
3.涉诉公司决议分析
(二)公司决议“轻微瑕疵”驳回的裁判逻辑
(三)公司决议“轻微瑕疵”驳回的现实争点
1.会议召集程序瑕疵
2.会议表决方式瑕疵
三、公司决议“轻微瑕疵”驳回规则的理论反思
(一)对程序正义背离的危机
(二)对团体契约严守的松动
(三)对股东实体权利侵蚀的风险
(四)对自由裁量权扩张的隐忧
四、公司决议“轻微瑕疵”驳回规则的理论完善
(一)从效率价值来评价“轻微瑕疵”
(二)从禁止权利滥用来考量“轻微瑕疵”
(三)从“不影响实质”来检验“轻微瑕疵”
(四)从程序视角来限定“轻微瑕疵”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后记
吉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