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导论
一、选题缘由
二、研究综述
(一)研究现状
(二)研究评述
三、研究进路
(一)文献来源
(二)论证逻辑
(三)研究方法
(四)创新说明
第一章 追本立意:情理法的概念定位
第一节 概念的分歧:合成概念与独立概念
一、分裂的现实
二、“情”的内涵
三、“理”的内涵
第二节 独立概念的理论可能
一、裁判文书中“情理法”的使用情况
二、合成概念的困境与出路
第三节 独立概念的核心问题
一、独立概念指涉的场域——司法
二、独立概念的逻辑——改变“情”“理”“法”的绝对对立
三、独立概念的内核——裁判合理性的建构
第二章 镜鉴传统:情理法的历史实践
第一节 两个前提性的问题
一、清代司法的大致样态
二、情理法的指导原则:“情罪允协”
第二节 裁判技术的运用
一、比附援引
二、原则活用
三、因案生例
四、法律解释
第三节 特殊制度的适用
一、扩大参与
二、特别提醒
三、结果矫正
第三章 花开两面:情理法的理论反思
第一节 情理法的内在机理
一、合理性与合法性建构的分离
二、情理法的运作特点
第二节 情理法在传统社会中的必然性
一、寻找问题的本原:人
二、天人关系
三、情理法在天人关系下的必然性
第三节 情理法与现代法治的相悖面
一、语境的区别
二、从情理法的特点看冲突
三、冲突产生的深层原因
第四章 拨云见日:情理法的现代可能
第一节 情理法传统与现代法治的勾连
一、现代法治的关键特征:形式合理性
二、形式合理性与合法性的关系
第二节 宏观条件的成就
一、“人”的突出
二、条件的成就:限制权力与保障权利
第三节 传统逻辑影响下的非常态模式
一、舆论力量的影响
二、行政力量的进入
第五章 古为今用:情理法的现实意义
第一节 前提性问题的廓清
一、当代司法的模式选择
二、自由裁量权的扩大
三、合理性不意味着牺牲合法性
第二节 情理法的概念意义
一、逻辑的整理
二、情理法的再定义
第三节 情理法的实践意义
一、“以人为本”的理念
二、定罪量刑的个殊性
三、罪刑关系的均衡性
四、司法裁判的开放性
五、裁判指向的未来性
结论
参考文献
一、中文文献
二、外文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致谢
吉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