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一、中美洗钱行为犯罪化立法演进之比较
(一)美国洗钱行为犯罪化之立法演进
1. 洗钱行为犯罪化的立法创制阶段
2. 洗钱行为犯罪化的国际拓展阶段
(二)中国洗钱行为犯罪化之立法演进
1. 洗钱行为犯罪化初级阶段——国际公约之履行
2. 洗钱行为犯罪化完善阶段——洗钱犯罪立法体系的建构
(三)结论
二、中美洗钱行为犯罪化立法规定之比较
(一)洗钱罪上游犯罪范围之比较
1. 美国洗钱罪上游犯罪外观上的广泛性
2. 中国洗钱罪上游犯罪外观上的限缩性
3. 小结
(二)洗钱行为类型立法特点之比较
1. 基础型+拓展型:美国洗钱罪行为类型及特点
2. 列举型+概括型:中国洗钱罪行为类型及特点
3 小结
(三)洗钱罪犯罪主体之比较
1. 排斥“本犯”的中国洗钱罪立法方式
2. 容纳“本犯”的美国洗钱罪立法方式
3. 小结
三、中国洗钱行为犯罪化的评价
(一)上游犯罪涵盖范围是否过窄
1. 上游犯罪范围妥当性问题的纷争
2. 上游犯罪扩容立法路径的选择
(二)洗钱行为类型是否存在缺失
1. 洗钱行为类型是否缺失问题的纷争
2. 洗钱行为类型是否缺失的再思考
(三)“本犯”所为的洗钱行为处置是否失当
1.“本犯”所为的洗钱行为处置是否失当问题的争论
2.“本犯”所为洗钱行为妥当性的再思考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后记
吉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