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 论文的主要内容
1.4 论文的研究方法
第2章 贪污受贿犯罪中特别从宽处罚情节的立法沿革
2.1 特别从宽处罚情节的入法过程
2.2 特别从宽处罚情节的设立意义
2.2.1 更好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2.2.2 使量刑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
2.2.3 发挥量刑情节对死刑控制作用
2.2.4 节约司法资源并提高诉讼效率
第3章 贪污受贿犯罪中特别从宽处罚情节适用的实证分析
3.1 特别从宽处罚情节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方式不统一
3.2 实务中引用该条款主体单一
3.3 特别从宽处罚情节与自首、坦白适用不明晰
3.4 免除处罚措施适用不尽规范
第4章 贪污受贿犯罪中特别从宽处罚情节的解释论分歧
4.1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款的定位思考
4.1.1 酌定量刑情节法定化的嬗变
4.1.2 制度说观点的审视
4.1.3 措施说观点的认同
4.2 特别从宽处罚情节与自首、坦白的协调适用
4.3 特别从宽处罚情节与其他罪名的均衡
第5章 贪污受贿犯罪中特别从宽处罚情节适用的完善
5.1 把握好特别从宽处罚情节的司法认定
5.1.1 明确提起公诉前从宽条件的认定
5.1.2 规范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认定
5.1.3 准确掌握真诚悔罪表现的认定
5.1.4 严格对积极退赃条件的认定
5.1.5 强化对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理解
5.2 四个特别从宽处罚条件应同时具备
5.3 对可以免除处罚的规定应从严适用
5.4 发挥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的作用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
致谢
长春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