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 言
一选题背景
二选题意义
(一)理论意义
(二)实践意义
三文献综述
(一)国外文献综述
(二)国内文献综述
四 结构安排及研究方法
(一)结构安排
(二 )研究方法
五主要创新点
第一章 数据驱动型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法律规制基本原理
第一节 数据驱动型企业及其竞争的特殊性
一大数据与数据驱动型企业
二数据驱动型企业竞争的特殊性
第二节 数据驱动型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制模式
一规制模式的一般理论
二数据驱动型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制模式
第三节 数据驱动型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判定
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一般性构成要件
二数据驱动型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构成要件
第二章 数据驱动型企业的市场支配地位
第一节 数据驱动型企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中的相关市场界定
一相关市场及相关市场界定方法
二数据驱动型企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中的相关市场界定困境
三变革数据驱动型企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中的相关市场界定
第二节 数据驱动型企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一数据驱动型企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要素
二数据驱动型企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难点
三完善数据驱动型企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建议
第三章 数据驱动型企业典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分析
第一节 数据驱动型企业的搭售行为
一搭售的行为分析
二搭售行为判定的争议
三强化对“跨市场竞争”行为的监督
第二节 数据驱动型企业的个性化定价行为
一个性化定价的行为分析
二个性化定价行为妨碍市场竞争
三明确个性化定价的法律边界
第三节 数据驱动型企业的数据封锁行为
一数据封锁的行为分析
二数据封锁行为对市场竞争的限制
三运用“必需设施原理”规制数据封锁行为
第四章 数据驱动型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责任体系
一具体法律责任分析
二法律责任实施机制
第二节 数据驱动型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责任问题
一法律责任体系有待完善
二数据驱动型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责任实施机制存在不足
第三节 数据驱动型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法律责任的完善
一完善法律责任体系
二完善法律责任实施机制
结 论
参考文献
个人简历、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致谢
郑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