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绪论
一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二 国内研究现状
三 文章框架结构
第一章 民事二审发回重审制度概述
第一节 民事二审发回重审制度的含义与特征
一 民事二审发回重审制度的含义
二 民事二审发回重审制度的特征
第二节 民事二审发回重审制度的价值
一 民事二审发回重审制度的内在价值
二 民事二审发回重审制度的外在价值
第二章 我国民事二审发回重审制度的现状
第一节 立法现状
一 现行立法规定
二 现行立法评价
第二节 司法现状
一 全国法院民事二审发回重审情况
二 H省Z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二审发回重审情况
三 发回重审次数对立法的突破
第三章 我国民事二审发回重审制度存在的问题
第一节 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 发回重审标准不合理
二 忽视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
三 发回重审次数限制过严
四 重审审理范围不明确
第二节 司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 审判人员司法理念滞后
二 发回重审裁定缺乏说理
第四章 两大法系民事发回重审制度分析与启示
第一节 发回重审事由之双重限制
第二节 发回重审为自行裁判之例外
第三节 尊重当事人之程序处分权
第四节 诉讼经济原则之侧重考量
第五章 完善我国民事二审发回重审制度的建议
第一节 重新设定发回重审事由
一 实体性事由
二 程序性事由
第二节 尊重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
一 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
二 尊重当事人上诉请求
第三节 发回重审次数限制的理性回归
第四节 明确重审审理范围
第五节 树立科学司法理念
第六节 强制发回重审裁定说理
结语
参考文献
个人简历、在校期间发表论文及研究成果
致谢
郑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