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方法
(三)研究意义
(一)抵押预告登记的概念
(二)抵押预告登记的性质
(三)抵押预告登记的效力
(四)抵押之预告登记与其相关制度的对比
(一)我国预告登记制度的立法目的
(二)我国预告登记制度之立法概况
(三)抵押预告登记制度的实施效果
三、预购商品房之抵押预告登记效力认定的司法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裁判一:银行对预购的房屋不享有抵押权,亦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二)裁判二:银行对预购房屋享有抵押权,也有权优先受偿
(三)裁判三:银行对预购房屋不享有抵押权,而无过错时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在司法实务中抵押预告登记效力所呈现的问题
(一)健全预购商品房之抵押预告登记制度
(二)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合理确立抵押预告登记的转变机制
结语
注释
参考文献
致谢
声明
广西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