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1.2.1 国内文献综述
1.2.2 国外文献综述
1.3 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1.3.1 核心概念
1.3.2 理论基础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1.4.1 研究思路
1.4.2 研究方法
第二章 社区矫正概述
2.1 社区矫正在我国的兴起与发展
2.1.1 社区矫正的兴起
2.1.2 社区矫正的发展
2.2 社区矫正主体的含义、类别及其主要职责
2.2.1 司法部门
2.2.2 公安机关
2.2.3 “两委”与企业
2.2.4 民间组织和志愿者
第三章 宾阳县社区矫正多元主体互动合作机制现状
3.1 宾阳县社区矫正多元主体互动合作机制概况
3.2 社区矫正多元主体互动合作机制的内容
3.2.1 人民法院与宾阳县司法局的工作衔接
3.2.2 人民检察院与宾阳县司法局的工作衔接
3.2.3 公安机关与宾阳县司法局的工作衔接
3.2.4 监狱与宾阳县司法局的工作衔接
3.2.5 民间组织和志愿者与宾阳县司法局之间的工作衔接
3.3 宾阳县社区矫正多元主体互动合作机制存在的问题
3.3.1 假释适用率偏低
3.3.2 回访率低
3.3.3 社区矫正宣告文书以及材料制作不规范
3.4 宾阳县社区矫正多元主体互动合作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3.4.1 立法层面存在空白
3.4.2 双主体管理,权责不一
3.4.3 合作制度化理念缺失
第四章 完善社区矫正多元主体互动合作机制的对策
4.1 完善社区矫正多元主体互动合作机制的原则
4.1.1 法制化原则
4.1.2 制度化原则
4.1.3 规范化原则
4.2 完善社区矫正多元主体互动合作机制的建议
4.2.1 建立假释评估衔接机制
4.2.2 建立联合回访帮教机制
4.2.3 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
4.2.4 建立移交程序衔接机制
4.2.5 充分发挥“两委”和企业的作用
4.2.6 加大与民间组织、志愿者的合作力度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广西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