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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价值创造效应——基于机构股东积极治理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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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导论

1.1研究背景

1.2研究目的和意义

1.2.1研究目的

1.2.2研究意义

1.3研究思路与方法

1.3.1研究思路

1.3.2研究方法

1.4预计贡献

2.文献综述

2.1投资者关系管理

2.2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影响因素

2.3投资者关系管理与机构股东积极治理

2.4投资者关系管理与企业价值

3.理论基础与制度背景

3.1基本概念

3.1.1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概念

3.1.2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特点

3.1.3机构股东积极治理的基本概念

3.2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历史进程和发展现状

3.2.1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历史进程

3.2.2我国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发展现状

3.3相关理论

3.3.1有效资本市场理论

3.3.2信息不对称理论

3.3.3委托代理理论

4.研究假设和研究设计

4.1研究假设

4.1.1投资者关系管理与机构股东积极治理的相关性

4.1.2投资者关系管理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

4.1.3机构股东积极治理的中介效应

4.2样本选取与变量设计

4.2.1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4.2.2变量设计

4.3模型设计

5.实证结果与分析

5.1描述性统计和相关性分析

5.1.1描述性统计

5.1.2相关性分析

5.2实证检验

5.2.1投资者关系管理与机构股东积极治理的实证分析

5.2.2投资者关系管理与企业价值的实证分析

5.2.3机构股东积极治理的中介效应

5.3稳健性检验

6.结论和建议

6.1研究结论

6.2政策建议

6.2.1鼓励上市公司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

6.2.2鼓励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

6.2.3建立行业协会,发挥监督作用

6.2.4完善立法,保护市场参与者利益

6.3本文局限与研究展望

6.3.1本文局限

6.3.2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后记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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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全球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和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深入,规范化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多元化的信息交流方式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资本市场为融资方和投资方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平台,实现了资金的流动和融通,满足了供求双方的不同需求。在传统的资本市场规则中,简单粗暴的信息披露和缺乏诚意的信息交流造成了令投资者头疼不已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得投资者在真假难辨的信息海洋中迷茫而不知所措。同时,由于监管机构缺乏对信息披露和信息交流的规范,使得个别上市公司管理层有机可乘,意图通过关联方交易和盈余管理来操纵公司业绩、侵占股东利益,这也直接或间接导致了一系列令人震惊的上市公司造假事件的发生。这不仅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更在某种程度上,扰乱了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转,阻碍了资本市场向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任由“信息不对称”如此发展下去,必然使得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不再信任,进而对资本市场彻底丧失信心,最终导致资本市场的崩盘瓦解。化解投资者的信任危机,保障投资者利益不受损害,让投资者重拾对资本市场的信心,成为构建更加合理规范、井然有序的资本市场新秩序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投资者关系管理应运而生。  投资者关系管理(Investor Relations Management)旨在通过多种多样的媒介,如公司报表、分析师推荐、媒体报告等促进公司与投资者或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尽可能消除信息不对称的负面影响,改善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紧张关系。美国全国投资者关系协会(NIRI)、英国全国投资者关系协会(IRS)在1969年和1980年相继宣告成立,成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先驱,乘着20世纪90年代初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化运动的东风,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中发展壮大起来。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核心价值不仅体现在运用多种媒介来传递信息,更加体现在它的对等性,即:在这个平台上,融资方和投资方的信息传递和互动交流是“双向”的。一方面,融资方向潜在投资者传递企业各类辅助投资决策的信息,以期望获得投资者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投资者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平台与融资方进行互动交流,进一步加深对上市公司的了解,以降低对未知风险的恐惧。融资成功后,企业本着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利用投资者关系管理这一平台,向投资者持续提供多样化的信息服务,同时接受来自所有投资者的监督和管理。不可否认,投资者关系管理为融资方和投资方带来了双赢的局面,为资本市场的繁荣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于是,在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中,纷纷出现了类似投资者关系管理协会的机构,国际投资者关系协会(IIRF)也在1990年正式成立,为来自全球各个会员国的成千上万家上市公司提供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服务。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发展也相对滞后。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一部分上市公司首先意识到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性,纷纷效仿发达国家,组织成立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之后,我国资本市场也推出了相关规则,如深交所就在2003年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上交所紧随其后,在2004年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自律公约》,以期规范企业的信息披露,促进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和互动,从根源上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保障融资顺利进行和投资者权益不受损害。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本身欠缺成熟、上市公司追求盈利而忽视投资者关系管理、投资者专业知识缺乏和非理性投资等原因,使得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发展过程中屡遇阻碍。本文旨在通过研究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企业价值创造效应,帮助上市公司认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性,呼吁投资者积极参与市场活动和企业治理,并提议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机构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在我国的发展。  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研究大多是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影响因素和作用效果的探寻与分析,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投资者关系管理是通过怎样的运行机制来为企业创造价值的。正确认识投资者关系管理价值创造效应的核心本质将极大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理论发展,进一步影响其在实践过程中的实施效果。  过去,投资者通过“退出”或“不作为”的消极方式表达自己对公司治理的态度。究其原因,首先,过于分散化的股权导致除大股东以外的投资者权利极少,使得他们并不具有主动参与企业治理的能力;其次,对于有能力与企业管理层抗衡的机构股东来说,一方面由于缺乏及时、准确的信息而无法积极地参与企业的治理,另一方面,过度的干预又可能向市场传递企业治理不善的信号,导致企业市值缩水,反过来影响机构投资者自身的利益。实际上,这种“消极”参与市场的行为将导致更多的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管理层操纵企业业绩提高薪酬的目的的行为发生,进而企业的价值遭到侵吞,投资者的利益遭受损失。  投资者关系管理将有效地改善这一状况,它将增加资本市场中信息的数量,提高信息质量和传递效率,这将为机构股东参与积极治理奠定良好的信息基础。种种证据表明:投资者关系管理将促进股东积极治理,有助于企业价值提升。本文旨在研究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如何影响上市公司价值创造,并引入了机构股东积极治理这一中介因素,即:基于机构股东积极治理的视角,验证投资者关系管理对于上市公司价值增值效应。  本文参考前人研究文献,从自愿性信息、中介信息、与投资者互动沟通信息三个层面出发设计了20个考核指标,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指数评价体系,并邀请专家对每项指标进行赋值,最后通过深交所“互动易”交流平台、企业财务报表以及第三方财经类网站等官方渠道手动收集数据,计算投资者关系管理指数(IRI)。本文通过筛选,最终确定437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利用STATA12.0软件进行回归分析,研究了机构股东积极治理对投资者关系管理企业价值增值的中介效应。  文章分为六个部分:导论部分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思路与方法;文献综述部分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机构股东积极治理相关理论和观点进行梳理总结和观点评述;理论基础与制度背景部分首先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机构股东积极治理的基本概念和特点等内容进行具体阐述,为本文进一步研究搭建理论基础,然后介绍投资者关系管理在我国资本市场中的发展现状;研究假设和研究设计部分根据理论基础和文献资料提出笔者的研究假设,并设计实证模型;实证结果部分首先对各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然后根据统计和收集的数据,进行了回归分析,并做稳健性检验,同时对最终的结果进行详细的解释和说明;结论和建议部分基于实证分析结果,验证了研究假设的正确性,同时,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现实情况,提出了有利于各方利益和发展的政策建议,同时,笔者反思了本文的研究局限性,并以此为基础,为进一步探讨该命题提出了新的研究展望和更多的可能性。  本文预计在以下两个方面有所贡献:  (1)传统研究大多着重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影响因素和作用效果的探寻与分析,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投资者关系管理是通过怎样的运行机制来为企业创造价值的。本文从机构股东积极治理的视角,研究了该运行机制并验证其正确性。给认识投资者关系管理为企业创造价值的核心本质提供了来自实务界的证据,并丰富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理论研究。  (2)在对作为主要变量的投资者关系指数(IRI)进行衡量时,本文选择了多因素评分体系,各项因素均通过门户网站、公司年报、各类财经数据库等渠道,手动收集完成,增加了本文研究结论的可信度。  最终,本文研究表明:上市公司通过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向投资者传递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信息不对称程度,吸引更多机构投资者买入公司股票并积极参与企业治理,以谋求长远的利益。同时,投资者关系管理为企业和投资者搭建了一个交流平台,使得信息交流变得更有效率,增加了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从而促使企业在市场上的良好表现,股票获得较高的估值。机构股东积极治理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价值创造过程中具有显著的中介效应,即: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促进机构股东积极治理以提升企业价值。  由于本人知识和能力有限,加之时间仓促,文章不足之处,望评审老师不吝赐教,本人一定虚心接受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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