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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生态经济功能区划的玛纳斯河流域绿洲生态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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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1.绪论

2.研究区概况

3 研究方法

4.玛纳斯流域绿洲生态经济功能分区

5.玛纳斯河流域绿洲生态安全评价

6结论与展望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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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态安全是21世纪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一个新主题,生态安全问题的提出来源于一系列影响巨大的全球环境事故的不断发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生态安全问题研究的深入,生态安全的内涵也从环境安全走向国家安全,生态安全的研究手段和方法也逐渐由定性评价转变为定量评价。但是,纵观作者所收集到的各种文献资料,研究者多直接从研究区域的行政界线入手评价生态安全状况,几乎都忽略了生态经济功能在生态安全中的作用,致使评价结果不能较清晰的反映研究区域的生态、经济安全状况,其对策就不能较好的解决研究区域存在的生态、经济安全问题,从而也就很难实现研究区域生态经济功能的良性互动。因此,这篇文章探讨了从生态经济功能区划的角度来研究玛纳斯河流域绿洲生态安全状况的问题,试图从根本上解决该流域绿洲存在的生态安全问题。
   通过借助地理信息系统工具ARCGIS软件提取遥感图像数据,根据生态经济分异和等级性原则、生态经济区域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原则、生态经济区的不重复性原则、生态和经济系统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比性与实用性原则等建立生态经济功能区划的指标体系,用因子分析法及聚类分析法对玛纳斯河流域绿洲进行生态经济功能区划。结果表明,玛纳斯河流域绿洲可以划分为四个生态经济功能区,分别是:(1)玛纳斯—石河子—沙湾经济发展区;(2)十户滩—安集海盐渍化防治区;(3)莫索湾防风固沙区;(4)下野地防风固沙及盐渍化防治区。
   然后,根据科学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实用性原则、以及相对独立性原则构建玛纳斯河流域绿洲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在生态经济功能区划的基础上,利用生态安全综合评价法对玛纳斯河流域绿洲进行生态安全评价,并用聚类分析法对评价结果进行等级划分。结果表明:(1)影响玛纳斯河流域绿洲生态安全的主要因子是经济活动因子和荒漠化因子,它们共同制约着区域生态安全的发展程度。然而,在不同的区域,呈现出不同的作用强度。(2)由聚类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十户滩—安集海盐渍化防治区生态安全程度最低,处于二级水平,综合评价值为0.31;玛纳斯—石河子—沙湾经济发展区、莫索湾防风固沙区、下野地防风固沙及盐渍化防治区等区域,生态安全程度处于一级水平,生态安全综合评价值分别为:0.49、0.48、0.45。在一级水平上,玛纳斯—石河子—沙湾经济发展区的生态安全程度最高,莫索湾防风固沙区次之,下野地防风固沙及盐渍化防治区生态安全程度最低。(3)基于生态经济功能区划的玛纳斯河流域绿洲生态安全状况可以划分为一级和二级水平,一级水平中的3个区域生态安全状况比较接近,表明玛纳斯河流域绿洲3/4的地区生态安全程度相仿。一旦影响生态安全状况的某个主导因子发生变化,相应几个区域的生态安全状况都将有可能受到影响。(4)十户滩—安集海盐渍化防治区的盐渍化现象,仍是其生态安全程度提高的严重制约因子,该区的盐渍化防治工作有待加强。
   最后,提出以下六条改善生态安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即:(1)治理山区环境,涵养保持水源;(2)合理利用水资源,积极进行土壤脱盐治理,促进生态经济持续发展;(3)建设人工绿洲,优化生存发展基地;(4)防治荒漠化扩大,减少危害程度;(5)强化生态安全意识,建立公众积极参与机制;(6)打破行政界限的限制,按照各生态区统一规划、协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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