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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导 论
一、为什么在法律论证语境下研究融贯性理论
二、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现状
三、本文的研究方法
第一章 关于融贯性的理论梳理
第一节 命题之“真”的反思与重构——哲学中的融贯论
一、“真”的定义:融贯论与符合论的对立
二、“真”的证立:融贯论与基础论的分野
三、“真”的重构:基础融贯论的理论基础
四、苏珊·哈克的基础融贯论
五、小结
第二节 什么是有效的法律规范——法学中的融贯论
一、从命题之“真”到法律规范的“有效性”
二、符合论意义上的法律规范之有效性:法唯实论进路批判
三、法律规范之有效性的非唯实论进路:进入融贯论
四、法律体系的融贯与法律论证的融贯
五、关于法律论证之融贯的几种观点
六、小结
第二章 融贯性论证的必要性
第一节 证明还是论证:法律论证之属性辨析
一、法律论证中的证明思维
二、法律论证中的论证思维
三、证明还是论证:对一些误见的检讨
四、小结
第二节 从法律规范的可反驳性到法律知识的不确定性:法律论证之融贯的必要性
一、法律规范的可反驳性
二、法律知识的不确定性
三、法律知识的正确性要求:法律论证之融贯的必要性
四、小结
第三节 从法律本质到法律理解的本质:融贯真理观的必要性
一、法学研究:“法律本质”范式的不足
二、法律诠释:主体性因素在法律理解中的作用
三、法律真理:从分析性到融贯性
四、小结
第三章 融贯性论证的立场与形式
第一节 法学研究中的主观性立场
一、主观性立场的基本含义
二、对客观主义立场的简要批判
三、主体对法律理解过程的影响
四、小结
第二节 法律客体视角的融贯:几种不同的形式
一、事实性融贯、规范性融贯与作为主体理解方式的融贯
二、法律证立意义上的规范性融贯
三、实际证立与假定证立
四、小结
第三节 主观建构视角的融贯:理性重构与理性解构
一、理性重构:基于法律是融贯的假设
二、理性解构:基于法律是不融贯的假设
三、理性重构与法学中的“内在观点”
四、理性重构的影响因素
五、小结
第四章 融贯性论证的基本要求
第一节 融贯性的概念分析:与一致性概念相比较
一、融贯性与一致性的基本含义
二、几个不同层次的融贯性与一致性
三、融贯概念的性质及其启示
四、小结
第二节 融贯性论证的整体性面向
一、内部证立:法律三段论的能与不能
二、外部证立:从逻辑的单调性到非单调性
三、法律证立之前提的选择:对多个理由的衡量
四、理由之间的融贯结构:从线性证立到整体性证立
五、小结
第三节 融贯性论证的过程
一、融贯性论证过程之概述
二、从局部证立到完全证立:融贯概念的再认识
三、从信念体系的融贯到信念的证立:接受系统的重要性
四、认知主体对自己信念体系的把握
五、小结
第四节 融贯的标准与论证的程度
一、融贯的标准
二、论证的程度
三、对于融贯性论证的简要评价
四、小结
第五章 融贯性论证的难题及其可能应对方案
第一节 法律领域中融贯性论证的难题
一、融贯性论证的个人意识形态特征
二、融贯性论证的难题
三、可能的解决途径
四、小结
第二节 封闭的循环论证:如何与经验世界沟通?——共识在融贯性论证中的作用
一、超越循环、沟通经验世界:诉诸于“共识”的原因
二、共识在融贯性论证中的作用
三、共识缺乏时的可能出路
四、小结
第三节 对合理与偏见之融贯体系的甄别——程序性规则在融贯性论证中的作用
一、论证必须依照合理的程序
二、普遍理性实践论辩中的规则与形式
三、国家立法程序的必要性
四、特殊情形命题:从普遍实践论辩到法律论辩
五、法律论证中的规则与形式
六、法庭诉讼中的程序证立
七、小结
结 论
一、法律论证必须坚持主观性立场方能实现融贯
二、融贯性论证是一种整体性的证立方式
三、融贯性论证具有批判、检验实践论证的功能
参考文献
致 谢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