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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第一章问题的提出
1.1损害赔偿问题的产生
1.2域外法实践历程
1.2.1治愈或存活机会本身是否属于侵权法保护范围
1.2.2医方过失与患者损害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1.2.3损害范围的认定问题
1.3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的现状
第二章治愈或存活机会作为侵权法保护客体的合理性分析
2.1传统侵权行为法的保护客体
2.1.1对各国立法例及理论界观点的梳理与探讨
2.1.2侵权法保护客体的界定
2.2治愈或存活机会是一种受侵权法保护的人格法益
第三章治愈或存活机会丧失侵权中损害的认定
3.1可予赔偿之损害的确定性问题
3.1.1被害人之死亡作为损害
3.1.2机会丧失本身为最终损害
3.1.3存活或治愈机会丧失直接引起的损害为最终损害
3.2可予赔偿之损害的计算标准问题
第四章治愈或存活机会丧失侵权中因果关系之认定
4.1传统因果关系之“全有”或“全无”规则
4.1.1“全有或全无”原则的适用
4.1.2“全有或全无原则”的批判
4.2宽松的因果关系标准
4.2.1实质性机会的丧失
4.2.2危险增加理论
4.3比例因果关系说
4.4直接承认机会丧失为一种独立的损害,并运用传统因果关系标准
第五章治愈或存活机会丧失与我国司法实践
5.1对治愈或存活机会予以保护是我国侵权法的应然选择
5.2治愈或存活机会丧失理论适用的限制
5.2.1医疗过失行为单独引发损害
5.2.2超过50%的机会丧失
5.2.3建立在受害人假想行为之上的机会
参考文献
发表论文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