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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第1章 留置送达制度的价值目标和功能定位
1.1 留置送达制度的价值目标
1.2 留置送达制度的功能定位
第2章 从不同的视角看留置送达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难题
2.1 见证人制度运行受阻
2.2 不与当事人见面也能留置送达
2.3 送达地点及签收人范围过窄
2.4 留置送达制度对当事人的隐私权构成冲击
第3章 留置送达难的原因分析
3.1 受送达人公民意识缺失是导致留置送达难的重要因素
3.2 文书留置送达程序规范层面的原因
3.3 留置送达程序不明确
3.4 司法资源配给失衡,对送达不够重视
3.5 民事调解书是否适用留置送达的问题在实践中尚存争议
第4章 完善民事留置送达制度的个人建议
4.1 引入公证处公证人员作为见证人来实现留置送达
4.2 明确留置送达的主体
4.3 扩大留置送达的场所范围
4.4 扩大签收人的范围
4.5 简化留置送达手续
4.6 落实法律责任,增强法律意识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