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社会公平视角下城市低保家庭儿童社会救助研究——基于浙江省实地调查
【6h】

社会公平视角下城市低保家庭儿童社会救助研究——基于浙江省实地调查

代理获取

目录

声明

摘要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2.3 对已有研究评述

1.3 主要研究内容、框架及方法

1.3.1 主要研究内容

1.3.2 论文框架

1.3.3 研究方法

1.4 论文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1.4.1 论文重点

1.4.2 论文难点

1.4.3 论文创新点

2 相关概述及理论基础

2.1 概念界定

2.1.1 儿童与城市低保家庭儿童

2.1.2 社会救助

2.2 理论基础

2.2.1 马克思社会公平理论

2.2.2 社会救助理论

3 浙江省城市低保家庭儿童现状及原因分析

3.1 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3.1.1 调查目的

3.1.2 调查对象

3.2 城市低保家庭儿童现状分析

3.2.1 城市低保家庭儿童生存现状

3.2.2 城市低保家庭儿童教育现状

3.2.3 城市低保家庭儿童健康医疗现状

3.2.4 城市低保家庭儿童心理现状

3.3 城市低保家庭儿童现状的成因

3.3.1 宏观层面:经济发展失衡与制度缺失

3.3.2 微观层面:家庭所占资源匮乏

4 浙江省各城市对低保家庭儿童社会救助的实践探索

4.1 救助工作主体多元化

4.2 救助工作内容体系化

4.2.1 经济救助

4.2.2 医疗救助

4.2.3 教育救助

4.3 救助工作形式多样化

4.3.1 “现金型”救助

4.3.2 “实物型”救助

4.3.3 “服务型”救助

4.3.4 “收入生成型”救助

5.浙江省城市低保家庭儿童社会救助工作的不足

5.1 社会救助主体贡献率失衡

5.1.1 政府参与行为偏多

5.1.2 社会组织参与不足

5.1.3 社工机构发展不均衡

5.2 社会救助内容覆盖率较低

5.2.1 供给侧内容不足

5.2.2 需求侧导向不足

5.3 社会救助工作形式结构性失调

5.3.1 重物质轻服务

5.3.2 重短期轻长远

5.4 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不健全

5.4.1 社会救助专项政策有待构建

5.4.2 社会救助工作监督机制有待完善

5.4.2 社会救助工作评估反馈机制有待发展

6 完善城市低保家庭儿童社会救助体系的路径探索

6.1 促进救助主体贡献率的均衡化

6.1.1 强化政府“指挥棒”作用

6.1.2 加快壮大社会组织力量

6.2 推进救助内容的全面化

6.2.1 逐步健全社会救助内容

6.2.2 加快构建需求侧导向

6.3 推动救助形式结构科学化

6.3.1 物质与服务并举

6.3.2 长期与短期结合

6.4 促进救助机制的系统化

6.4.2 创新监督机制

7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展开▼

摘要

城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区域,其资源较为丰富,人口基数庞大,竞争十分激烈,从而城市越发达其异质性就越高,贫富差距也越大。低保家庭儿童作为城市中较为典型的弱势群体由于自身能力限制正面临着被边缘化的问题,该群体的基本权益与需求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与满足,所以各城市政府对该群体实施了相关社会救助工作。然而传统的政府型救助模式并不能满足该群体日益增长的需求,不能有效地解决该问题,相对于传统政府型救助模式,现如今实行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救助模式更能激发社会活力,也可使救助主体也从单一化政府救助转变为多样化救助主体共同参与,使参与救助主体的消极救助转变为积极救助。
  社会公平视角是城市低保家庭儿童社会救助体系研究中的较为基本的研究视角。笔者通过对城市低保家庭儿童的生存、医疗、教育及心理现状及相关致因进行分析,分析现有社会救助模式及其工作中的不足之处,针对该群体的切实需求以及现有工作的不足之处对该群体的社会救助工作提出可行性建议以充实社会救助工作的实践性。通过推行各项有效的社会救助使城市低保家庭儿童尽可能与正常家庭儿童同样公平地享受社会主义的雨露。
  本文运用问卷调查法,基于详细的数据分析了城市低保家庭儿童面临的现状及致因,同时在受助家庭监护人和儿童的反馈数据的基础上,对浙江省各城市的低保家庭儿童的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出不足之处。我国现有救助政策较为分散,没有形成系统性体系,并且在针对城市低保家庭儿童的救助上缺乏专项性政策支持。要想对城市低保家庭儿童实施有效的救助,既需要考虑国家政策法规的宏观层面,也需要挖掘社会组织乃至社会个体的微观潜力。政府作为国家的管理者应当充分发挥“指挥棒”的功能,加强政策性引导,合理调配救助资源;社会组织的灵活性与多样专业化服务是其独特的优势,但当前对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力度尚且不足,应当建立相对应的社会组织服务机构网络来优化资源配置,挖掘各社会组织的服务潜能;只有从多元救助主体的每部分逐一完善,明确各主体在救助工作的定位,合理有效地利用有限资源,才能构建起长期有效的社会救助服务机制。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