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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前中期(1644-1850)禁采人参之法令及司法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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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绪论

第一节 选题缘由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

二、国外研究现状

第三节 主要研究内容

第一章 清朝统治者重视人参的原因

第一节 人参功用与皇家内府之利

一、清代人参的药补功效

二、皇室内务府售卖人参

三、垄断以供宫中所需

第二节 东北秩序的维护

第二章 清朝前中期官员管理人参的规定

第一节 管理人参的机构及官员构成

第二节 官员在人参事务方面的奖惩

第三章 清朝前中期有关禁采人参的法令

第一节 清入关前及顺治朝禁采人参的法律

第二节 康熙、雍正两朝禁止私采人参的法律

第三节 乾隆至道光朝禁止私采人参的法律

第四章 清朝前中期有关人参的司法案件

第一节 有关私采人参的司法案件

第二节 夹带人参及种植秧参的案件

第三节 乾隆朝西堡参店私参案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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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录项

  • 作者

    闫科技;

  • 作者单位

    杭州师范大学;

  • 授予单位 杭州师范大学;
  • 学科 中国古代史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陈兆肆;
  • 年度 2019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S64;
  • 关键词

    清朝; 前中期; 人参; 法令;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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