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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视角下兵团团场多元治理主体研究——以石总场环境污染治理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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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导论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三、研究方法与内容框架

四、创新与不足

五、调研地石总场的基本情况

第一章 概念界定和相关理论

一、概念界定

二、理论依据

三、兵团团场多元主体治理法治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二章 兵团团场社会治理主体

一、团场(镇)

二、社区及社区居民

三、社会组织

第三章 石总场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多元主体

一、石总场环境污染问题的由来

二、石总场环境污染治理中各主体的作用

第四章 石总场环境多元主体治理的困境

一、团场政府主导作用发挥不到位

二、居民参与治理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社会组织参与引导作用发挥不完善

第五章 法治视角下团场多元主体共治的途径

一、推动团场法治政府建设

二、促进居民依法参与团场治理

三、依法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

四、构建团场多元治理主体的良性互动机制

小结

参考文献

致谢

作者简介

导师评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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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提升兵团团场社会治理能力,是兵团社会治理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事务的发展总要以它存在的时代背景为前提,并伴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更新完善。目前,多元主体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已经初步形成,但是将这种治理理念落实到兵团甚至是基层团场还存在一些迫切需要应对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对实现法治团场、加强团场治理创新、促进兵团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以石总场环境污染治理为例,在良法善治的基础上,分析了石总场各治理主体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作用发挥,以及各主体在实现多元共治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团场多元共治法治化的完善建议。
  论文主要分为六部分,导论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等内容;第一部分重点涵盖了对多元治理主体等概念的明确界定以及良法善治、多中心治理理论的系统阐述;第二部分实证分析了石总场环境污染治理中政府、社区及其居民、社会组织作用的发挥;第三部分立足多中心治理理论和法治善治理论分析了石总场环境污染治理时各主体作用发挥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针对前部分的问题,从法治的视角出发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对策;最后一部分是本文的总结。
  构建多元共治法治化的治理模式是兵团团场自身发展的需要,它需要团镇政府、社区及居民、社会组织的多方共同参与,与此同时,必须将法治理念引入治理模式的构建过程中,确立团镇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社区及其居民的参与作用,发挥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实现团场多元共治法治化的转变,为兵团屯垦戍边事业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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