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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应对群体性事件危机公关的研究——以瓮安事件和陇南事件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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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英文文摘

导 论

一、我国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和特点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1.群体性事件

2.危机

3.危机公关

(二)我国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

(三)近年来我国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特点

(四)近年来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危害

二、政府部门应对群体性事件危机公关的特点及应坚持的原则

(一)政府部门应对群体性事件危机公关的特点

1.主体的自觉性

2.目的的社会性

3.内容的复杂性

4.结果的多重性

(二)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危机公关的应坚持的原则

三、当前我国地方政府部门应对群体性事件危机公关存在的不足

(一)对群体性事件认识不科学

(二)政府危机公关体系的不完备

(三)政府预警机制可操作性不强

(四)政府危机公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五)政府部门对危机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

(六)政府公关意识薄弱

(七)法制建设滞后

(八)部分工作人员作风粗暴

四、“瓮安事件”和“陇南事件”案例解析

(一)案例回顾

1.瓮安事件

2.陇南事件

(二)案例解析

1.起因分析

2.人数剧增的原因分析

3.信息的公开程度分析

4.处理措施分析

5.律师参与的力度分析

6.结果的代价分析

五、完善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政府危机公关对策思考

(一)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应对危机事件的信息公开能力

(二)把预防群体性事年的关口前移,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

(三)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对话化解危机,塑造良好政府形象

(四)认真研究警察处置原则,有效化解群体性危机

(五)正确处理无直接利益冲突者,避免冲突的扩大化,降低社会影响

(六)充分发挥律师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的积极作用

(七)加强法制建设,健全应对群体性事件的体制机制

六、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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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中,政府危机公关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发展和社会各阶层、各团体具体利益的日趋多元化,群体性事件逐渐凸现。加强应对群体性事件的政府危机公关研究已成为提升我国各级人民政府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的现实要求。
   2008年发生的“瓮安事件”和“陇南事件”是典型的群体性事件。回顾与剖析这两个典型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当前我国地方人民政府危机公关能力的不足,主要是地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危机公关意识淡薄,政府缺乏相应机构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以及缺少相应的体制机制进行有效的危机公关。针对这些不足,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努力加强自身执政能力建设,逐步形成一套科学的群体性事件危机预防、公关机制,有效预防和应对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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