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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SFIC模型的电力设施保护研究—以蓟州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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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1.2.1 研究的目的

1.2.2 研究的意义

1.3 国内外电力设施协同保护研究现状

1.4 研究思路及方法

1.4.1 研究思路

1.4.2 研究方法

1.5本文的特色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2.1 协同治理理论

2.1.1 协同治理的内涵

2.1.2 协同治理的特征

2.2 SFIC模型简介

2.3 运用SFIC模型分析电力设施协同保护机制的可行性

第3章 蓟州区电力设施保护现状及存在的协同障碍

3.1 天津市蓟州区简介

3.2 蓟州区电网结构现状

3.3 蓟州区电力设施面临的威胁

3.3.1 线下违章建筑造成严重威胁

3.3.2 线下隐患树木成电网杀手

3.3.3 盗窃电力设施的现象严重

3.3.4 野蛮施工导致电力设施损坏现象屡禁不止

3.3.5 异物搭挂成为造成电力设施故障的新原因

3.4 蓟州区电力设施保护现状

3.4.1 电力设施保护机构设置

3.4.2 电力设施保护主要做法

3.4.3 电力设施保护成效

3.5 蓟州区电力设施保护协同障碍

3.5.1 起始条件障碍—协同主体动力不足

3.5.2 催化领导障碍—政府催化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

3.5.3 制度设计障碍—制度设置不完善,透明性和清晰性不高

3.5.4 协同过程障碍—各协同主体之间缺乏良性沟通

第4章 提出假设及问卷设计

4.1 提出假设

4.2 问卷设计

4.2.1 起始条件部分

4.2.2 催化领导部分

4.2.3 制度设计部分

4.2.4 协同过程部分

4.2.5 协同效果部分

第5章 问卷发放及调查结果分析

5.1 问卷的发放及受访者基本信息

5.2 问卷的信度和效度分析

5.2.1 信度分析

5.2.2 效度分析

5.3 调查结果频率分析

5.3.1 起始条件分析

5.3.2 催化领导分析

5.3.3 制度设计分析

5.3.4 协同过程分析

5.3.5 协同效果分析

5.4 相关性分析

5.5 回归分析与假设验证

5.5.1 政府层面回归分析与假设验证

5.5.2 政企层面回归分析与假设验证

5.5.3 政民层面回归分析与假设验证

5.6 结论综述

第6章 电力设施协同保护改进建议

6.1健全协同制度,规范参与行为

6.1.1 完善各部门电力设施保护责任分工制度

6.1.2 建立电力设施保护联席联防联查制度

6.1.3 建立电力设施保护绩效考核制度

6.1.4 建立公民投诉举报制度

6.1.5 建立奖励制度

6.2 完善协同过程,增进相互信任

6.3 创造起始条件,促进资源共享

6.4 催化基层领导,开放权力授予

结论与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附录A政府间跨部门电力设施协同保护机制建设调查问卷

附录B政企联合电力设施协同保护机制构建调查

附录C政民结合电力设施保护协同机制构建调查问卷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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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新时代,国家软硬实力与日俱增,各行各业的发展都离不开电能的利用,因此电力事业的发展对国家和人民来说都十分重要。然而目前中国电力设施的存在着诸多隐患,这些隐患严重威胁着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给经济发展和人们的幸福生活造成严重损害。自从国家实行"政企分开”的政策以后,供电公司没有了行政执法权,电力设施面临的诸多难题很难由电力企业单方面解决。另一方面,公民对电力设施保护意识不强,也增加了电力设施保护的难度。因此急需构建由政府、电力企业、公民多主体参与的协同保护机制,来维护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环境。 本文以天津市蓟州区为例,基于协同治理理论中的SFIC模型,深入剖析了电力设施保护过程中多主体之间的协同障碍。以SFIC模型的四个组成部分——起始条件、催化领导、制度设计、协同过程为自变量,以协同效果为因变量分政府、企业、公民三个层面提出假设,进而从这三个层面设计调查问卷,进行数据收集。通过对调查数据的分析,建立了多元回归模型,通过对模型的分析,对假设进行了验证,进而分析出各层面影响电力设施协同保护效果的关键因素,最后提出了对电力设施协同保护的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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