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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以来的豫北宗族与地方社会——以卫辉府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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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选题缘由及意义

第二节 学术史回顾

一 明清区域宗族研究

二 明清以来的河南地方史研究

第三节 概念的界定与研究思路

一 概念的界定

二 研究脉络与创新

第二章 明清以来豫北宗族构建的背景

第一节 明清豫北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一 豫北环境地理

二 明代豫北社会经济发展

三 清代豫北社会经济发展

第二节 豫北理学的兴起与社会化

一 宋元时期理学在豫北的发展

二 明清时期理学在豫北的发展

第三节 豫北官府推动与科举士人群体的出现

一 豫北官府的推动

二 豫北科举士人群体的出现

第四节 小结

第三章 明清以来豫北宗族的发展历程与移民宗族

第一节 豫北宗族的发展历程

第二节 豫北宗族与“山西洪洞移民”传说

一 明代山西移民至豫北述略

二 洪洞大槐树移民传说探析

第三节 豫北宗族与宁山卫

一 宁山卫基本情况

二 宁山卫军户宗族的形成与发展

第四节 小结

第四章 明清以来豫北宗族的组织化建设

第一节 豫北族谱的编撰与特点

一 豫北族谱的编撰

二 豫北族谱的特点

第二节 豫北宗族祠堂的演变与形成

一 豫北祠堂的演变

二 豫北祠堂的建构与管理

三 豫北祠堂的祭祀礼仪

第三节 豫北宗族的族产与族规

一 豫北宗族的族产

二 豫北宗族的族规

第四节 小结

第五章 明清以来的豫北宗族:在国家与地方之间

第一节 豫北宗族与乡村基层组织

一 明清豫北乡村基层组织的演变

二 豫北宗族与基层组织的关系

第二节 豫北宗族与地方社会公共事务

一 豫北宗族在处理一般性地方公共事务中的贡献

二 豫北宗族在地方文化教育事业中的贡献

三 豫北宗族势力对地方社会的破坏

第三节 豫北宗族与地方战乱

一 豫北宗族与明末清初战乱

二 豫北宗族与清朝中后期动乱

第四节 小结

第六章 结语与思考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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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清时期,地处中原腹心地带的豫北地区,紧邻畿辅统治中心,其政治、经济、文化与地方社会等方面均有着其地域的发展脉络。本文以明清以来豫北地区宗族为视角,运用长时段的研究方法,将历时性与共时性结合起来,通过对豫北宗族与地方社会的全面具体研究,力图揭示出豫北基层社会的全貌,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明清以来地方社会与国家复杂的关系与变迁。
  豫北宗族是明清时期在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之下重新构建的产物。豫北宗族的构建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变迁过程,是以明清经济与人口的发展为基础,在理学日益社会化的氛围之中,通过朝廷、地方官府与士人精英群体的共同努力构建而成,从而完成了对地方礼仪与社会秩序的整合。
  在具体历史情境之下构建而成的豫北宗族,其发展有着自己独特的历程。通过对豫北民间谱牒资料的分析可知,伴随着明清以来豫北地区经济、文化以及人口等的发展,豫北宗族自明朝中后期开始萌芽,至清朝前中期处于逐渐发展阶段,到了清朝后期至民国时期,豫北宗族发展达到了高潮。
  在豫北宗族的发展过程中,移民宗族问题是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其中明朝初年发生的山西移民事件,其后演变为山西洪洞大槐树移民传说,在当地甚至整个北方地区流传甚广,人们普遍将其作为本族祖先的来源。通过对明清其它时期迁至豫北地区的移民的具体考察,再结合豫北族谱、方志资料,以为山西洪洞大槐树移民传说的流传,不仅是对祖先历史集体记忆的反映,更为重要的是移民们出于改变身份的需要,以便在现实生活中保护与维护自己实际利益。
  而豫北宁山卫军户宗族则是豫北移民宗族中的特殊组织群体。明代屯田于今河南境内的宁山卫,分为东、西两屯,驻扎于新乡县、辉县、获嘉县、滑县、浚县五地,其职责以屯田为主,操练、戍防为辅。由明代至清初,宁山卫经历了从设置到废止的演变过程。而隶属于宁山卫军户的获嘉冯氏宗族,在获嘉冯氏族谱编撰、卫所军户同原籍军户的关系、冯氏在地方上的发展以及冯氏与外界的联姻状况等方面均有一定特点。通过对冯氏宗族的考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展现卫所军户宗族之全貌,加深对卫所军户的认识。
  从明朝中后期开始,豫北宗族开始进行宗族组织化建设。豫北宗族的组织化建设乃是在士大夫导引下,依据古典宗法理论与宋儒复兴宗族制度的主张,在实践中日益开展起来的,其内容主要包括修族谱、建祠堂、设祭田与立族规等活动。从宗族组织化建设的内容来看,豫北地区同南方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也符合宋以后宗族形态的一股特征。但由于豫北地区地处王权统治腹地、经济、商业等均不发达等客观因素,加上豫北当地风俗习惯以及人们的性格、风俗上与南方的差异,这些又决定了豫北宗族在宗族组织化建设方面有着本地区自己的发展历程与鲜明特色。
  在进行宗族组织化建设过程中以及建成之后,豫北宗族在国家与地方社会之间起到了关键性的中介作用。豫北宗族,尤其是地方望族,凭借其在当地的社会地位以及所占有的经济、政治与文化资源,积极投身于各项地方事务中,以整合乡村,建立地方社会秩序。
  清朝中后期,由于生存环境的日益恶化,在豫北地方社会中,不同群体之间,对于有限社会资源的竞争日趋激烈。而被排斥于享受地方社会资源之外的下层民众、流民们选择参加非正统社会组织,如天理教、捻党等,以此对抗正统社会组织以及朝廷官府,以求获得他们所需要的各项权益。以宗族为代表的正统社会组织,积极响应清政府号召,在地方社会中组建团练,修筑寨堡,配合官军,抵御天理教、捻军的侵扰。而在同捻军等进行作战的过程中,豫北士绅在地方上的各项权力日益得到扩大,逐渐同清朝政府产生利益之争。有时二者之间的矛盾甚至不可调和,此时,二者之间的武装冲突遂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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