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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之审判与审判之诗——建国后三十年诗歌的审判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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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摘要

引言

第一章 时代变革的双生子——建国后三十年诗歌审判书写的发生语境

第一节 超我膨胀与权威幻觉——社会斗争孕育的审判书写

第二节 神人交锋与个体失语——权威力量催生的审判书写

第三节 认同渴望与同化恐惧——诗人心战诱发的审判书写

第二章 诗行间的运筹——建国后三十年诗歌审判书写的修辞策略

第一节 审判书写原则

2.1.1 领袖的阴影——诗歌审判中的“伪神性原则”

2.1.2 孤独的沉思——诗歌审判中的“人性化原则”

第二节 审判书写诗体

2.2.1 铺展的思绪——“审重于判”式诗体

2.2.2 预定的走场——“判重于审”式诗体

第三节 审判书写意象

2.3.1 “亲临现场”式——审判本体意象

2.3.2 “含沙射影”式——审判相关意象

第三章 审美的审判——建国后三十年诗歌审判书写的美学风格

第一节 “那么,住口”——暴烈美学

第二节 “就让所有的苦水都注入我心中”——悲壮美学

第三节 “语言死了,观念活着”——冷峻美学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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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主要考察建国后三十年中国大陆诗歌中的“审判书写”现象,在文学体制化和文艺标准一统化的背景下,结合建国后三十年间诗人的思想面貌和创作心态,探讨诗歌审判书写的发生缘由、原则确立、诗体布局、意象选择及审美风格。本文除引言和结语之外共分三章。
  引言界定研究对象的时段范围,解释“审判”及“审判书写”在本论文中的特殊含义,强调审判书写中“审”(确定标准,审视,取证,思考)与“判”(定性,处理)的“过程性”,并在综述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阐明本文的研究意义。
  第一章从社会斗争、权威力量和诗人心战等角度讨论建国后三十年诗歌中审判书写的主要发生缘由,通过对大量诗歌文本的细读揭示这些因素下隐藏的超我膨胀、权威幻觉、认同渴望、同化恐惧、权威人格等创作心理。
  第二章从书写本体角度考察建国后三十年诗歌审判书写的标准确立、布局方法和意象选择。其中审判书写的“伪神性原则”(毛泽东原则)与“人性化原则”标志了这一时期审判书写的两个倾向,“审重于判”、“判重于审”等审判书写诗体各自侧重表现诗思的过程性与诗情的笃定性,审判本体意象和审判相关意象分别以诗意气氛营造和隐喻象征的方式传达诗人的感情倾向。
  第三章从接受角度探讨建国后三十年诗歌审判书写的审美风格,综合运用语言学、结构主义、比较分析等批评方法剖析具体诗歌审判书写文本,发掘审判书写在严谨冰冷的语言表象之下的暴烈美、悲壮美、冷峻美,揭示审判书写形式在审美效果传达上的巨大作用。
  结语部分总结审判书写的研究意义,认为从“审判”的特殊角度切入建国后三十年诗歌研究,或可为传统研究中被割裂的“公开”与“地下”、“主流”与“逆流”诗歌版块提供一种整合性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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