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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贩卖毒品罪的司法认定及刑罚适用——以陈某某等人贩卖毒品案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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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摘要

绪论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

第一章 案例介绍

一、案情介绍

二、审判结果

三、争议焦点

(一)如何认定被告人贩卖毒品罪主观方面的明知?

(二)被告人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行为如何认定?

(三)从被告人住处查获的毒品,能否直接计算入贩卖毒品罪的数量?如何认定其性质?

(四)被告人在贩卖途中被挡获,能否认定为犯罪既遂?

(五)对被告人量刑时,是否考虑毒品的纯度?

(六)对被告人昝某某适用毒品再犯的规定还是一般累犯的规定?

(七)案例中的部分被告人是否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第二章 贩卖毒品罪的司法认定

一、贩卖毒品罪主观方面的认定

(一)“明知”的内容

(二)“明知”的认定

(三)案例中被告人“明知”的认定

二、贩卖毒品罪客观方面的认定

(一)“贩卖”行为的认定

(二)案例中被告人贩卖行为的认定

三、居间介绍买卖毒品行为的认定

(一)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分类和认定

(二)案例中被告人行为的认定

四、“以贩养吸行为”的定性

(一)“以贩养吸行为”的争议问题

(二)案例中被告人行为的认定

五、贩卖毒品罪既遂、未遂形态的认定

(一)争议观点评述

(二)案例中被告人行为的认定

第三章 贩卖毒品罪的刑罚适用

一、贩卖毒品罪中毒品的纯度和量刑

(一)争议观点评述

(二)案例中被告人的量刑

二、贩卖毒品罪累犯与再犯的竞合

(一)争议观点评述

(二)案例中被告人行为的认定

三、贩卖毒品罪的死刑适用

(一)留有余地的适用死缓

(二)单纯以毒品数量作为死刑适用标准存在问题

(三)案例中被告人死刑的适用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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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贩卖毒品罪历来是我国刑法重点打击的对象之一,现行刑法第三百四十七对贩卖毒品罪进行了概括性规定,但对罪状并未作具体的描述,当前司法解释也未具体阐明。因此,在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中,对于贩卖毒品罪中的疑难问题仍存在很多的争议。本论文结合相关理论,对本案例的争议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一部分主要陈述了基本的案情以及一审判决结果,并且总结了案件的争议焦点。第二部分围绕本案定性上的争论,展开论述。首先,重点分析了主观明知的认定以及“贩卖”行为的内容,结合相关案件以及本案例,得出被告人蒋某某主观上明知是毒品的结论。其次,对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行为和“以贩养吸”的行为进行了分析,对被告人蒋某某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行为进行了评议。再次,分析贩卖毒品罪既遂的认定标准,以此来解决案例中被告人李某第三次贩卖毒品未运到就被抓获的定罪问题。第三部分析了毒品再犯与一般累犯竞合的法律适用问题,以及贩卖毒品罪死刑的限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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