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绪论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
一、案情简介及争议焦点
(一)案情简介
(二)争议焦点:常某等人是否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1.是否符合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组织特征
2.是否符合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经济特征
3.是否符合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行为特征
4.是否符合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非法控制特征
二、案件评析
(一)是否符合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组织特征
1.主张常某等人符合该罪组织特征的观点评析
2.主张常某等人不符合该罪组织特征的观点评析
3.笔者评析
(二)是否符合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经济特征
1.主张常某等人符合该罪经济特征的观点
2.主张常某等人不符合该罪经济特征的观点
3.笔者评析
(三)是否符合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行为特征
1.主张常某等人行为符合该罪行为特征的观点
2.主张常某等人行为不符合该罪行为特征的观点
3.笔者评析
(四)是否符合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控制特征
1.主张常某等人符合该罪非法控制特征的观点
2.主张常某等人不符合该罪非法控制特征的观点
3.笔者评析
(五)结论
三、关于本案其他问题的思考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的关系
(二)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关系
1.恶势力犯罪团伙名称的由来
2.如何理解恶势力犯罪团伙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关系
致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