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的意义
1.1.1 量刑建议权有助于检察机关实现审判监督功能
1.1.2.量刑建议权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1.3.量刑建议权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
1.1.4.量刑建议权有助于统一量刑标准、促进司法公正
1.2 本文主要研究内容、目标与方法
1.2.1 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目标
1.2.2 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
第2章 量刑建议权相关理论问题研究
2.1 量刑建议权的价值
2.1.1 实体价值
2.1.2 程序价值
2.2 量刑建议权的权力性质
2.2.1 量刑建议权属于公诉权的范畴
2.2.2 量刑建议权具有公权力的性质
2.2.3 量刑建议权是求刑权的应有之义
2.2.4 量刑建议权并不具有强制性效力
第3章 影响我国量刑建议权构建的主要问题
3.1 对量刑建议的认识问题
3.1.1 检察官的不正确观念
3.1.2 法官的不正确观念
3.1.3 被告方的不正确观念
3.2.刑事诉讼法对量刑建议无明确规定
3.3.当前法院对刑罚的裁量权限较大
第4章 国外量刑建议权经验的借鉴
4.1 英美法系国家量刑建议制度
4.1.1 英国的量刑建议制度
4.1.2 美国的量刑建议制度
4.1.3 加拿大的量刑听证程序
4.2 大陆法系国家的量刑建议制度
4.2.1 法国量刑建议制度
4.2.2 德国的量刑建议制度
4.2.3 意大利的量刑建议制度
第5章 对我国量刑建议制度的构建设想
5.1 确立量刑建议制度的基本原则
5.1.1 客观公正原则
5.1.2 履行职责、尊重法院裁判和保护当事人权益相结合原则
5.1.3 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原则
5.2 量刑建议主体的限制
5.2.1 检察官是量刑建议的法定主体
5.2.2 检察官是量刑建议的唯一主体
5.3 量刑建议的实体条件
5.4 建立统一的量刑标准
5.5 建立证据开示制度
5.6 建立不采纳量刑建议说明制度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