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0 导论
0.1 问题的提出
0.2 文献综述
0.3 本文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1.大数据时代的金融信息安全风险及金融机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
1.1 大数据时代的金融信息与金融信息安全风险
1.1.1 大数据时代的金融信息
1.1.2 大数据时代的金融信息风险
1.2 大数据时代金融机构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
1.2.1 金融机构承担信息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基础
1.2.2 金融机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内容
1.3 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义务与信息安全
1.3.1 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义务
1.3.2 金融机构信息披露义务的公法约束
2.金融机构违反信息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承担
2.1 违反信息安全保障义务的违约救济
2.1.1 违约责任的认定
2.1.2 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
2.2 违反信息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救济
2.2.1 信息权益为侵权责任法的保护客体
2.2.2 侵权责任四要件说在信息侵权领域的适用障碍
2.2.3 由责任形式确定主观归责原则的逆向推理
2.2.4 金融机构不作为信息侵权
2.2.5 第三人侵权时金融机构的补充责任
3.金融信息安全保障检讨与制度创新
3.1 金融信息安全保障的现行法规制
3.1.1 金融信息保护的现行法律制度
3.1.2 金融信息保护现行立法和保护措施的缺陷
3.2 金融机构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创新
3.2.1 金融信息收集、处理和利用制度的立法完善
3.2.2 信息权利与信息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确认
3.2.3 信息安全保障义务责任体系的完善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